金运激光: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及公司 的控股孙公司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玩偶一号”) 提供的借款进行了展期并下调了利率,相关方就此签署借款协议/合 同项下的《补充协议(三)》:(1)玩偶一号分别与梁伟先生、梁 浩东先生于2019 年1 月1 日签署《借款协议》、2020 年6 月30 日 签署《借款协议·续》、2024 年4 月25 日签署《补充协议》、2025 年8 月26 日签署《补充协议(二)》、2026 年8 月27 日签署《补 充协议(三)》,在原《补充协议(二)》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期限 及下调借款利率。(2)公司与梁伟先生于2021 年6 月15 日签署《借 款合同》、2022 年4 月25 日签署《补充协议》、2024 年7 月1 日签 署《补充协议(二)》、2026 年8 月27 日签署了《补充协议(三)》, 在原《补充协议(二)》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与还款期限及下调借款 利率。(3)公司与股东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余全盛通”)于2023 年10 月25 日签署《借款合同》、2024 年12 月26 日签署《补充协议》、2025 年10 月27 日签署《补充协议(二)》、 2026 年8 月27 日签署《补充协议(三)》,在原《补充协议(二)》 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与还款期限及下调借款利率。
2、关联关系说明
梁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浩东先生为梁伟先生
之子,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新余全盛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 姐姐梁芳所控制的公司,持有公司0.79%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其 向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玩偶一号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6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变更期限及利率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萍、肖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梁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4201021967********;住所:武汉市江岸区;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 区石桥一路3 号;非失信被执行人。
2、梁浩东先生:梁伟先生之子,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4201021993********;住所:武汉市江岸区;非失信被执行人。
3、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梁芳;注册资本:60 万元;注册 地: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区安监局7 楼;主要办公地(住所):新余 市渝水区白竹路区安监局7 楼;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服务;主要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梁芳;2025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49,490,028.91 元、 净资产31,289,450.84 元、营业收入0 元,净利润-925,082.74 元;非 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梁伟先生向玩偶一号提供借款,期限至2028 年6 月30 日,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7 万元。
2、梁浩东先生向玩偶一号提供借款,期限至2028 年6 月30 日,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0 万元。
3、梁伟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期限至2028 年6 月14 日,借款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
4、新余全盛通向公司提供借款,期限至2028 年10 月24 日,借 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甲方为梁伟,乙方 为玩偶一号)主要内容为: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原《补充协议(二)》第一条借 款期限,修改后该条款为:《补充协议(二)》借款期限到期后延长 一年,即借款期限延长至2028 年6 月30 日止。借款利息年利率由银 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下调至年利率2%,该调整自2026 年1 月1 日起 生效。
2、原《补充协议(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3、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乙方依上市公司法定 程序审议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所在上市公司 董事会各执一份。
(二)《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甲方为梁浩东,乙 方为玩偶一号)主要内容为: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原《补充协议(二)》第一条借 款期限,修改后该条款为:《补充协议(二)》借款期限到期后延长 一年,即借款期限延长至2028 年6 月30 日止。借款利息年利率由银 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下调至年利率2%,该调整自2026 年1 月1 日起 生效。
2、原《补充协议(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3、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乙方依上市公司法定 程序审议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所在上市公司 董事会各执一份。
(三)《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甲方为公司,乙方 为梁伟)主要内容为: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原《补充协议(二)》第一条借 款期限,修改后该条款为:借款期限自2021 年6 月15 日起至2028
年6 月14 日止。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原《补充协议(二)》第二条还 款时间,修改后该条款为:甲方于2028 年6 月14 日前向乙方支付所 有借款本金及利息。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原《借款合同》借款利息年利率由 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下调至年利率2%,该调整自2026 年1 月1 日起生效。
4、原《补充协议(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5、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甲方依上市公司法定 程序审议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甲方上市公司董事 会各执一份。
(四)《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甲方为公司,乙方 为新余全盛通)主要内容为: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原《补充协议(二)》第一条借 款期限,修改后该条款为:借款期限自2023 年10 月25 日起至2028 年10 月24 日止。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原《补充协议(二)》第二条还 款时间,修改后该条款为:甲方于2028 年10 月24 日前向乙方支付 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原《借款合同》借款利息年利率由 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下调至年利率2%,该调整自2026 年1 月1 日起生效。
4、原《补充协议(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5、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甲方依上市公司法定 程序审议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甲方上市公司董事 会各执一份。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玩偶一号的经营资金需求产生,借款 延期及下调借款利率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和控制财务成本;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 金额为人民币4,751,149.45 元(不含本次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变更期限及利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额度)。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的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及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询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我们依 据已获得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判断,认为本 次交易能够满足公司及玩偶一号经营资金需求,能缓解资金压力和控 制财务成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 开、公正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 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及玩偶一号 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 表决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玩偶一号与梁伟先生签署的《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4、玩偶一号与梁浩东先生签署的《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5、公司与梁伟先生签署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
6、公司与新余全盛通签署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