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4  银禧科技(300221)公司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3日,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银禧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1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叶建中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拟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此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股权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对其持有13.5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原条款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455.793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442.2935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7,455.7935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为47,442.2935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