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禧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3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00 | 《关于拟向董事长谭文钊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6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拟作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魏龙先生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3月14日工作日时间8:30-12:00;13:45-17:45。
2.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开会前一天
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桂华、陈玉梅、陈俊宇联系电话:0769-38858388传真号码:0769-38858399电子邮箱:silverage@silverage.cn通讯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邮政编码:523187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登记表格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3月1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221;投票简称为:银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开会前一天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
0769-38858399)到公司(地址:东莞道滘镇南阁工业区 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2318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拟向董事长谭文钊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 √ |
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附注: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