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3-18  银禧科技(300221)公司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禧科技”)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8月22日至2024年2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6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书面承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及实施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