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查股网  2024-03-19  银禧科技(30022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4-19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存在未通过议案的情况,议案一《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三《关于拟向董事长谭文钊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未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4年3月18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集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谭文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800,2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8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41,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4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590,3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14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421,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786%。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未通过《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现场会议股东谭文钊、张德清、傅轶、郑桂华以及参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其他认购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43,252,3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0.1163%;反对28,695,3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9.88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1,967,437股,占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6969%;反对28,695,366股,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30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未通过。

2、审议未通过《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现场会议股东谭文钊、张德清、傅轶、郑桂华以及参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其他认购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43,252,3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0.1163%;反对28,695,3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9.88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1,967,437股,占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6969%;反对28,695,366股,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30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未通过。

3、审议未通过《关于拟向董事长谭文钊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股东谭文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46,355,5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1.7328%;反对28,735,0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38.26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1,927,737股,占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6315%;反对28,735,066股,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36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未通过。

4、审议未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场会议股东谭文钊、张德清、傅轶、郑桂华以及参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其他认购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43,282,2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0.1579%;反对28,665,4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9.84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1,997,337股,占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7462%;反对28,665,466股,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2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未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6,045,7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4580%;反对9,77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8004%;弃权56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41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0,318,003股,占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2.947%;反对9,778,300股,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1191%;弃权56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3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9,818,7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5.2158%;反对11,217,4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6843%;弃权15,354,4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0.0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4,090,943股,占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1974%;反对11,217,404股,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4914%;弃权15,354,4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5.31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未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袁月云、付雄师

3、结论性意见:银禧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