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18  银禧科技(30022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4-53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4年6月18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集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谭文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539,3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40,9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93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141,2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44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141,2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444%。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64,21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848%;反对3,2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06%;弃权2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8,920,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09%;反对3,2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52%;弃权2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64,043,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256%;

反对3,4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44%;弃权1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8,74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560%;反对3,4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27%;弃权1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3%。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018,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894%;反对3,4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60%;弃权2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8,720,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93%;反对3,4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68%;弃权2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9%。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583,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42%;反对3,07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79%;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9,28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879%;反对3,07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32%;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422,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68%;反对3,0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8%;弃权1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9,12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811%;反对3,0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82%;弃权1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制定<2024年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425,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147%;反对4,6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45%;弃权1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7,601,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734%;反对4,6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27%;弃权1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

非独立董事谭文钊、林登灿、张德清、傅轶、谭映儿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2,908,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494%;反对4,7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59%;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7,610,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902%;反对4,7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91%;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6%。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435,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304%;反对3,1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72%;弃权10,1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2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9,137,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151%;反对3,1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98%;弃权10,1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440,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34%;反对3,2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41%;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9,142,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155%;反对3,2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25%;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446,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20%;反对3,19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34%;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9,148,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265%;反对3,19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28%;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457,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75%;反对3,0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54%;弃权

1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9,158,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466%;反对3,0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88%;弃权1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193,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73%;反对3,3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16%;弃权1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8,89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424%;反对3,3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65%;弃权1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1%。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352,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28%;反对3,2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83%;弃权1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9,054,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467%;反对3,2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51%;弃权1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3,374,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84%;反对4,2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32%;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8,076,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804%;反对4,2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82%;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为子公司银禧工塑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205,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60%;反对3,3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47%;弃权1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8,907,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666%;反对3,3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01%;弃权1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178,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50%;反对3,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20%;弃权3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8,879,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136%;反对3,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24%;弃权3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袁月云、綦敏

3、结论性意见:银禧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