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5-03-05  北京君正(300223)公司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北京君正股票代码:300223

信息披露义务人: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银桥路326号1幢4楼414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科路88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置地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北京君正、上市公司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韦豪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4.99998%
本报告书《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4231523X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总额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2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银桥路326号1幢4楼414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科路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及资产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5005%
2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7,50095%
合计50,000100%

以上主体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绍兴韦豪主要负责人贾渊,男,中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系绍兴韦豪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此外,贾渊先生还担任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夷易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合肥韦豪半导体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豪威模拟集成电路(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贾渊先生

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绍兴韦豪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的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及自身资金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0月参与认购北京君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京君正5,300,18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0%。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6月9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北京君正18,778,304股股份,增持完成后累计持有北京君正24,078,48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原因变动期间变动数量(股)变动后剩余股数(股)
绍兴韦豪集中竞价交易2025/3/4-10024,078,38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涉及人员相关情况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虞仁荣先生为上市公司董事,特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所涉人员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人员持股情况及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虞仁荣先生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虞仁荣先生除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外,还担任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青岛清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任上海京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任武汉果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虞仁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虞仁荣先生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的批准程序,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声明其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京君正股份数量为24,078,387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北京君正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其他相关资料。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北京君正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电话:010-56345005传真号码:010-56345001电子邮箱:investors@ingenic.com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A层一至三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贾渊

2025年3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
股票简称北京君正股票代码3002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银桥路326号1幢4楼414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24,078,487股 持股比例: 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24,078,387股 变动比例: 0.0000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2025/3/4 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是□否□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贾渊

签署日期:2025年3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