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正海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担保实际余额为22,052.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1%。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可以共享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0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053323088528),公司为南通公司在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80,000万元。
自本次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公司与江苏银行南通分行2022年10月18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053322010946)自动终止,原保证合同约定的30,000万元担保额度及截至目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均包含在本次
保证合同中。综上,本次保证合同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新增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通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通正海磁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MA24RU6NXQ法定代表人:李志强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9日营业期限:2020年12月29日至长期住所:如皋市城南街道新源北路8号沪如产业园815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磁性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南通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84,659.31 | 117,724.48 |
负债总额 | 166,862.07 | 99,188.48 |
净资产 | 17,797.24 | 18,536.00 |
项目 |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7,891.58 | 10,966.94 |
利润总额 | -1,239.18 | -2,024.89 |
净利润 | -731.37 | -1,400.92 |
3、南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4、南通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南通正海磁材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80,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江苏银行南通分行与南通公司的债权本金及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南通公司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南通分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6、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2,345.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9%。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