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审查意见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能够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3、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查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吉法 程永峰 李伟金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