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7  正海磁材(300224)公司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4号),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4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400.00万张,期限6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891,292.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5,108,707.5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9日到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同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19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年12月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7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正海磁材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保

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户名开户行名称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存续状态
1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535902027010828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稀土永磁体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存续
2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长江路支行15392201040019317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注销
3南通正海磁材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50380188000314369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稀土永磁体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存续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长江路支行(专户账号:

15392201040019317)用作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将此账户结余金额转入公司基本户。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