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224,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2、债券代码:123169,债券简称:正海转债
3、转股价格:13.03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5月29日至2028年11月22日
5、根据《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3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可能触发“正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如后续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4号),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
金额不足14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海转债”,债券代码“12316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1月2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5月2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8年11月22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正海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23元/股。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820,216,55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64,043,311.20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正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3年4月26日)起由13.23元/股调整为13.03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正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3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可能触发“正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正海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