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06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86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4月26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6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4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2)。
本次权益分派期间,正海转债已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20,245,567股,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230,960股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本基数为819,014,607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63,802,921.4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63,802,921.40元/820,245,567*10=1.99699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6998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8.06元/股-0.1996998元/股=17.86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在回购价格上限17.86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99,10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99,55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