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3  正海磁材(300224)公司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大宗交易减持,及“正海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3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378,965,867变更为372,965,867股,持股比例变动为0.73%。

2024年9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0股协议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烟台正海置业有限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

“正海转债”于2023年5月29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11月12日,“正海转债”因转股减少2,243,806张,累计转股数量为17,487,72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37,704,281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5,391,586股后总股本为832,312,695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66%。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累计变动1.39%。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33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烟台正海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珠江路6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4王庆凯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街**号内**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11月29日-2024年11月12日
股票简称正海磁材股票代码300224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变动比例
A股6,000,0001.39%(含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78,965,86746.20372,965,86744.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7,037,44845.97371,499,55344.63
有限售条件股份1,928,4190.241,466,3140.18
注:上表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