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公司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庆凯先生、李志强先生、许月莉女士、高波女士、倪霆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公司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公司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金福海先生、张志红女士、李伟金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且均具有担任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查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和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吉法 程永峰 李伟金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