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独立董事涂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翔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