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亲自参会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监事会推举刘长勇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刘长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刘长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刘长勇先生:男,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2012年至2014年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博士后,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多项,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2016年起任职于深圳大学副教授。2014年7月至2016年2月任本公司3D打印创新服务中心副主任,2015年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刘长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长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