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7月10日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0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4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7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信息港C座一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名称(表一)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上述提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即须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9日(9: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的请发送成功后电话确认。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在2024年7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荣
电话:0755-26981580
传真:0755-269815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箱:info@sunshine-laser.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信息港C座1层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编:518051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说明: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27
2、投票简称:光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