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账户中的5,198,632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此次股份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49,978.0023万股减少至49,458.1391万股,注册资本将由49,978.0023万元减少至49,458.1391万元。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7月11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荣
联系电话:0755-26981580,传真号码:0755-26981500
电子邮箱:info@sunshine-laser.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信息港C座1层
3、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电话同上。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