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5,198,632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0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978.0023万股减少至49,458.1391万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7月18日。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原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2021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1年9月9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198,63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9.3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6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16,048.5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
意公司变更2021年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5,198,632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已于2024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注销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9,780,023股变更为494,581,391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情况(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81,987,162 | 16.40% | 0 | 81,987,162 | 16.58%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17,792,861 | 83.60% | -5,198,632 | 412,594,229 | 83.42% |
三、总股本 | 499,780,023 | 100.00% | -5,198,632 | 494,581,391 | 100.00% |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已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后续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