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股票简称: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300228 公告编号:2023-073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温及低温LNG船用装卸臂项目”及“氢燃料电池车用液氢供气系统及配套氢阀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5号)核准,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发行完毕,实际发行A股股票103,989,7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1,073,599.2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1,664,141.2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59,409,457.9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1日出具的苏公W[2021]B019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实施进度 |
1 | 新型LNG智能罐箱及小型可移动液化装置产业化项目 | 16,562.00 | 4,024.29 | 已终止 |
2 | 常温及低温LNG船用装卸臂项目 | 6,738.00 | 3,686.47 | 54.71% |
3 | 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项目 | 8,643.00 | 1,225.27 | 已终止 |
4 | 氢燃料电池车用液氢供气系统及配套氢阀研发项目 | 6,199.36 | 5,389.09 | 86.93% |
5 | 船用新能源装备制造升级改扩建项目 | 4,000.00 | 4,036.07 | 100.90%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3,798.59 | 3,832.77 | 100.90% |
合计 | 45,940.95 | 22,193.96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
1 | 常温及低温LNG船用装卸臂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 | 氢燃料电池车用液氢供气系统及配套氢阀研发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外部环境、行业发展状态、项目整体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常温及低温LNG船用装卸臂项目”及“氢燃料电池车用液氢供气系统及配套氢阀研发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研发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偏差,相关项目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综合考虑目前外部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温及低温LNG船用装卸臂项目”及“氢燃料电池车用液氢供气系统及配套氢阀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当前的外部市场环境、项目研发进度等客观事实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的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宜。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的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中金公司对富瑞特装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