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姜 林 袁 磊 郭静娟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