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施水才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渝勤女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选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之一副董事长李渝勤女士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计划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何营路9号院4号楼-1至4层01室、何营路9号院7号楼-1至4层01室、何营路9号院8号楼-1至4层01室的房产对外出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应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鉴于本次交易拟通过房产中介机构在市场寻找买家等方式进行,出售情况、最终成交价格以及最终完成全部交易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亦存在交易无法完成的可能。鉴于此,公司将以实际交易金额进行当期损益核算;同时,公司预计未来出售不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如后续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达到报送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时,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