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孟加拉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孟加拉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开拓孟加拉市场,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YongLi HongKong Holding Limited(注册于中国香港,以下简称“永利香港”)计划与自然人Md. Zikrul Alam Mandol(以下简称“合资方”)共同出资在孟加拉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投资总额500,000美元,其中,永利香港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495,000美元,占合资公司投资总额的99%;Md. Zikrul Alam Mandol以货币资金出资5,000美元,占合资公司投资总额的1%。新公司主要从事与轻型输送带、链板、片基带、同步带等相关产品及配件相关的加工、销售和服务活动。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总裁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3、 2023年12月19日,永利香港与Md. Zikrul Alam Mandol共同签署了《股东协议》。就共同投资在孟加拉设立合资公司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二、合资方基本情况
Md. Zikrul Alam Mandol先生,孟加拉国公民,有多年输送带行业从业经验。
上述合资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对外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永利孟加拉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YONGLI Bangladesh Limited
(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孟加拉(具体以注册登记为准)
3、公司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从事与轻型输送带、链板、片基带、同步带等相关产品及配件相关的加工、销售和服务活动。
5、合资公司投资总额及股权结构
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500,000美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金额(美元) | 占投资总额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YongLi HongKong Holding Limited | 495,000 | 99% | 货币资金 |
2 | Md. Zikrul Alam Mandol | 5,000 | 1% | 货币资金 |
合计 | 500,000 | 100% |
四、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YongLi HongKong Holding Limited
乙方:Md. Zikrul Alam Mandol
1、合资公司投资总额及各方出资比例、出资形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美元。甲、乙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其中甲方出资金额495,000美元,持有合资公司99%股权;乙方出资金额5,000美元,持有合资公司1%股权。
2、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成立后,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3名,其中2名由甲方委派,1名由乙方担任。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担任。
董事会需2名董事书面同意才可形成决议。
3、市场范围
公司生产并仅在孟加拉境内销售,除非董事会书面同意,永利孟加拉的产品不可以销往孟加拉以外的客户。
4、股份转让
若乙方转让所持股份的,应将上述股份优先转让给甲方,非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将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若永利孟加拉设立5年以内(含5年),乙方因个人原因离职或甲方认为乙方不适合担任永利孟加拉总经理时,乙方须向甲方转让其所持全部股份。如永利孟加拉累计盈利,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转让价格按乙方原始出资额定价;如永利孟加拉累计存在亏损,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转让价格计算公式为:乙方所持的股份*永利孟加拉的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股权转让前一年的每股净资产。
若永利孟加拉设立5年以上,乙方因个人原因离职或甲方认为乙方不适合担任永利孟加拉总经理时,乙方须向甲方转让其所持全部股份。如永利孟加拉累计盈利,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转让价格计算公式为:乙方所持的股份*永利孟加拉的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股权转让前三年的平均每股净利润的6倍;如永利孟加拉累计存在亏损,则股权转让价格计算公式为:乙方所持股份*永利孟加拉的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股权转让前一年的每股净资产。
5、同业竞争限制
永利孟加拉的股东将不以任何形式在孟加拉境内新设立或参股与永利孟加拉形成竞争关系的公司,股东现有的与永利孟加拉形成竞争关系的公司将在永利孟加拉设立完成后停止相关业务或将业务转移至永利孟加拉。永利孟加拉的股东之间相互投资或参股不在此禁止范围之内。
6、协议的签订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此次对外合作设立永利孟加拉,主要在该区域市场内从事与轻型输送带、链板、片基带、同步带等相关产品及配件相关的加工、销售和服务活动,拓展公司的业务渠道和扩大公司产品在孟加拉市场的占有率,有利于公司未来国际业务的进一步开展,与其它子公司协同发展,巩固和扩大永利在国际市场的品牌影响力。本次设立永利孟加拉将有利于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升以及孟加拉客户开发的广度和深度的加强,公司希望通过此次交易,加强公司的全球市场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在轻型输送带业务领域的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成立后,将面临人员招聘、新业务开发、管理机制建立和中外方人
员磨合等问题,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如不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将可能对合资公司的运营造成不利影响。为了应对上述风险,合资公司将利用股东资源的优势、专业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与运营经验,提升管理水平与市场竞争力。
3、对本公司的影响
永利香港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495,000美元,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的经营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股东协议》。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