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史佩浩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