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7  银信科技(300231)公司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已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或构成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股份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于2023年7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222.396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国金资管鑫进3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同时詹立雄先生与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国金资管鑫进3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过程中,且未向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