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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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概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112,010.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619,712.4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461,971.2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37,751,875.91元,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74,735,122.28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明确与细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导性意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更加明确与合理的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投资者的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419,015,05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3,803,011.00元(含税)。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履行的必要审批条件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