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4  银信科技(300231)公司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不涉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9,14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并于2021年1月21日进入转股期。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蓝宝石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金证券资管-詹立雄-国金资管鑫进3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936,420股,占当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总股本的24.09%(以截至公司2023年7月28日总股本418,964,638股为基数计算)。

截至2024年11月12日,受可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37,854,391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24.09%被动稀释至23.0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詹立雄、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蓝宝石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金证券资管-詹立雄-国金资管鑫进3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院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股票简称银信科技股票代码300231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0(被动稀释)1.04
合 计0(被动稀释)1.0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00,936,42024.09%100,936,42023.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581,2806.11%8,842,1002.02%
有限售条件股份75,355,14017.99%92,094,32021.03%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