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16页
三、附件……………………………………………………………第17—20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7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8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9-20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140号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洲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洲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洲明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洲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洲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洲明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8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8,034,6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548,034,600.00元的部分由中泰证券包销。中泰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确定本次发行的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6年期。本次共计募集资金548,034,6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340,275.4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7,694,324.53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于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2月20日分别汇入贵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开立的账号44250100004600001919的人民币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开立的账号79150078801300000413的人民币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开立的账号4000032529201487175的人民币账户、中国银行深圳新沙支行开立的账号752371226652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验证费用、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推介及路演等其他费用等与发行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86,607.0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35,407,717.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3-70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3,540.7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2,163.14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05.7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668.42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3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2,831.5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10.11 | |
销户转出募集资金 | E | 19.1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F=A-D1+D2-E | 900.2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G | 971.43 | |
差异 | H=F-G | -71.21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71.21万元本公司以前年度已预先使用募集资金52,163.1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5.73万元;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8.42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2,831.5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0.1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71.43万元。
(二)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0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1,835,44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3,499,999.70元,坐扣承销费及保荐费 10,001,886.7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3,498,112.9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于2021年3月29日分别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33701010010160322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915007880120000175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741974671177)。另减除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572,108.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71,926,004.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3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87,192.6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4,307.68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76.8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625.6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1.9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9,933.3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08.72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E | 10,000.00 | |
销户转出募集资金 | F | 4.6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G=A-D1+D2-E-F | 7,363.3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H | 7,520.57 | |
差异 | I=G-H | -157.21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57.21万元本公司以前年度已预先使用募集资金64,307.6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6.82万元;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625.68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9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9,933.3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8.7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520.5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1月2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12月17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公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9年3月21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公司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中泰证券、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由于“洲明科技大亚湾LED显示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实施主体广东洲明进行增资。2021年5月13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公司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洲明科技大亚湾LED显示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20日,公司及广东洲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以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 | 44250100004600001919 | 2,832,770.07 |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 | 4000032529201487175 | 2021年11月11日销户 | ||
中国银行深圳新沙支行 | 752371226652 | 2021年11月16日销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 | 79150078801300000413 | 2021年11月16日销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150078801100000414 | 4,928,597.94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 | 79150078801300000630 | 1,952,914.97 | ||
小 计 | 9,714,282.98 |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 | 44232801040027147 | 166,096.06 |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337010100102222974 | 62,170,582.99 | ||
浦发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 79150078801200001758 | 12,717,009.71 |
中国银行深圳新沙支行 | 741974671177 | 2021年11月16日销户 |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337010100101603220 | 152,014.41 | ||
小 计 | 75,205,703.17 | |||
合 计 | 84,919,986.1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LED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本项目拟通过改造现有研发场地、购置先进的研发实验设备、加大研发软件投入、增加研发人员数量等方式,对公司现有LED显示屏研发中心进行升级,保持公司在LED行业竞争能力,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吸引高素质人才,巩固公司在LED显示屏领域的技术领先能力。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主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50.29万元,收购股权项目由本公司实施,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9,700.00万元。2018年1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0,450.29万元。
(二)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升级扩展,加强公司在生产、财务、营销、服务等方面的数字化管理能力,提高公司信息化服务能力和运营水平等,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主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主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4月30日,大亚湾LED 显示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9,685.17万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58.65万元。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20,443.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发生了变更,具体如下:
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公司。
本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2018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3,540.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8.4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831.5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否 | 1,326.46 | 1,326.46 | 839.92 | 63.32 | 100.55 | 否 | |||
其中:遂川县城乡建设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否 | 569.40 | 569.40 | 225.60 | 39.62 | 2022年3月1日 | 6.60 | 是 | 否 | |
钦州市路灯管理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否 | 757.06 | 757.06 | 614.32 | 81.15 | 2018年4月1日 | 93.95 | 是 | 否 |
LED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7,471.00 | 7,471.00 | 468.42 | 7,331.12 | 98.13 | 2020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注] | 否 | 18,306.00 | 17,043.31 | 200.00 | 16,960.52 | 99.51 | 2020年12月31日 | 13,433.39 | 是 | 否 |
收购股权项目 | 否 | 19,700.00 | 19,700.00 | 19,7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54,803.46 | 53,540.77 | 668.42 | 52,831.56 | 13,533.9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 | ||||||||||
补充流动资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
合 计 | - | 54,803.46 | 53,540.77 | 668.42 | 52,831.56 | 13,533.9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洲明科技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6号洲明科技园”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片西区樟浦地段”(即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西区龙盛五路3号洲明科技惠州大亚湾科技园)。本次变更事宜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自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50.29万元,收购股权项目由本公司实施,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9,700.00万元。2018年1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0,450.29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 LED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于202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分别投入金额468.42万元、200万元主要系支付购置设备的尾款
附件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7,192.6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25.6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933.3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洲明科技大亚湾LED 显示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注] | 否 | 57,800.00 | 56,642.60 | 4,478.36 | 42,640.74 | 75.28 | 2021年11月1日 | 22,020.11 | 是 | 否 |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6,600.00 | 6,600.00 | 1,147.32 | 3,342.62 | 50.65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3,950.00 | 23,950.00 | 23,95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88,350.00 | 87,192.60 | 5,625.68 | 69,933.36 | 22,020.11 | |||||
超募资金投向 |
归还银行贷款 | ||||||||||
补充流动资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
合 计 | - | 88,350.00 | 87,192.60 | 5,625.68 | 69,933.36 | 22,020.1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1年4月30日,大亚湾LED 显示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9,685.17万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58.65万元。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20,443.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2021年7月使用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2年7月4日起延长12个月,2023年7月4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 洲明科技大亚湾LED显示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于2021年11月1日部分达产,2022年投入金额4,478.36万元,主要系支付购置设备的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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