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近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8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二级市场交易部分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2021年8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1年8月12日完成二级市场股票购买及非交易过户,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000,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锁定期为2021年8月12日起至2022年8月11日止。
3、2022年6月1日,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以2022年4月26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090,995,695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为1,094,089,477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数3,093,78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250000元(含税),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仍为16,000,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累计获得派送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00,005.53元(含税)。
4、2022年8月11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2023年1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4 ),提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7月7日届满。
5、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出售完毕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16,000,221股公司股份已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其中,大宗交易的受让方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出售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提前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