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关于变更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中泰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原指定保荐代表人孙参政先生和马睿先生为前述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分别为自2018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31日和自2021年4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中泰证券对此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由于保荐代表人孙参政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泰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王晓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孙参政先生负责公司上述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马睿先生和王晓艳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孙参政先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王晓艳女士简历王晓艳女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总监。曾负责或参与了满坤科技(301132.SZ)、中科软(603927.SH)、信达证券(601059.SH)等IPO项目;洲明科技(300232.SZ)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超频三(300647.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西部证券(002673.SZ)配股项目、东吴证券(601555.SH)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再融资项目及中国铁建(601186.SH)分拆境内子公司H股上市财务顾问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