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洺锋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武军先生、张晓云女士、华小宁先生、孙玉麟先生、黄启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授予权益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1日,并同意以3.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57名激励对象授予2,192.80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李志先生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