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3-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87.95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3193号《关于核准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2017年公司向淄博金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35,016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7.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85.12元。认购人淄博金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将认股款299,999,985.12元缴纳至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燕莎支行开立的账号0200012729201091597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认股款进行了审验,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09号《验资报告》。2017年2月28日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账户汇入人民币293,999,985.12元,其中中信证券已扣除公司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尾款人民币6,000,000.00元(含可抵扣进项税)。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85.12元扣除与发行股份直接相关的费用10,698,068.16元(不含可抵扣进项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301,916.96元。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认股款进行了审验,于2017年3月1日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10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已划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下列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1 |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 | 15,231.98 | 15,000.00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5,000.00 | 5,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30,231.98 | 30,000.00 |
注: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于2018年更名为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由金城医药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泰尔”)负责实施,因此,金城医药以部分募集配套资金15,000万元对金城泰尔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金城医药仍持有金城泰尔100%股权。
二、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的投资产品及投资金额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是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之一,公司结合内外部经营环境及市场的变化情况,对项目涉及的产品及相关设施建设进行了相应调整,决定将投资金额由原15,231.98万元调整为7,771.88万元。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拟使用总金额、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的内部投资结构作出适当调整,因当前设备购置费用、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力成本上升,项目安全环保要求提升以及项目实施技术要求等相关因素,导致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支出增加。因此,公司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拟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作出审慎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将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支出项目 | 调整前拟使用 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使用 募集资金 | 调整差额 |
1 | 建设投资 | 6,672.54 | 7,771.88 | 1,099.34 |
1.1 | 建设投资静态部分 | 6,672.54 | 7,771.88 | 1,099.34 |
1.1.1 | 建筑工程费 | 946.58 | 1,521.88 | 575.30 |
1.1.2 | 设备及工具购置费 | 3,200.00 | 3,200.00 | - |
1.1.3 | 安装工程费 | 1,280.00 | 2,565.00 | 1,285.00 |
1.1.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39.37 | 485.00 | -154.37 |
1.1.5 | 基本预备费 | 606.59 | - | -606.59 |
1.2 | 建设投资动态部分 | - | - | - |
1.2.1 | 涨价预备费 | - | - | - |
1.2.2 | 建设期利息 | - | - | - |
2 | 流动资金 | 1,099.34 | - | -1,099.34 |
3 | 项目总投资(1+2) | 7,771.88 | 7,771.88 | -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内外部经营环境及市场的变化情况,后续工程
建设进度放缓。目前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本项目进行结项。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7,771.88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共投入使用募集资金8,011.01万元(超出部分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投入),该项目已按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完成募集资金投入。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所属公司 | 所属项目 | 开户银行 | 账户 | 期末金额 | 账户 性质 |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699959406 | 3,737,601.88 | 活期 存款 |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 | 110904745110603 | 141,874.32 | 活期 存款 |
合 计 | 3,879,476.20 |
(二)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募投项目“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本金① | 7,771.88 |
利息金额② | 627.70 |
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资金③ | 8,011.01 |
投入进度④=③/①*100% | 103.08% |
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⑤ | 0.62 |
节余募集资金⑥=①+②-③-⑤ | 387.95 |
(三)本次结项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
387.95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387.95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专户注销后,公司、金城泰尔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本次将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综上,本次沧州分公司原料药项目二期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