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海医药”)于近日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24年12月7日,证书编号为:GR202437004270,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汇海医药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汇海医药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4年至2026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汇海医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