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2023年8月11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违规情况。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对外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公司审计工作。该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较好的诚信记录。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本次续聘能够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倪丽丽、刘芙、李世程
2023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