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新材: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注销第二期回购股份4,280,296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0,745.1386万股变更为50,317.1090万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9.59元/股),以上详细内容分别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24日、2020年3月25日及2020年4月14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41),并分别于2020年1月3日、2020年2月12日、2020年3月4日、2020年4月1日、2020年5月7日、2020年6月3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8月3日、2020年9月3日、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4日、2020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2020-008、2020-016、2020-042、2020-054、2020-061、2020-064、2020-068、2020-081、2020-091、2020-095、2020-099),以上详细内容分别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0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了《第二期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80,29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4%,最高成交价为14.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80,697.9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数量
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4,280,296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决定将第二期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07,451,386股变更为503,171,090股,具体股权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59,184,046 | 31.37% | 159,184,046 | 31.6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48,267,340 | 68.63% | 343,987,044 | 68.36% |
总股本 | 507,451,386 | 100% | 503,171,090 | 100%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回购股份事宜以及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四、注销回购股份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