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新材: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及业主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工程款,存在因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无法按时收到工程款的风险;本合同的价款以实际结算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3、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收到控股子公司浙江晟开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开幕墙”)与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建设”)签订的《幕墙工程专业分包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7,500,000.00元(含税),不含税金额约为人民币34,403,670.00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89%。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办法》(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办法》”)的规定,为公司自愿性披露的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14729068X6
法定代表人:黄建华
注册资本:312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101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勘察;人防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门窗制造加工;砼结构构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除本合同外,交易对手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如下:
年份 | 公司收入金额(元) | 占当年总收入比例(%) |
2020年 | / | / |
2021年 | 36,876,862.39 | 4.72 |
2022年 | 1,302,193.47 | 0.19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新世纪建设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新世纪建设是集工业与民用建筑、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工程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消防工程、材料检测、机具租赁、劳务输出等多元经营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集团,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合同名称:幕墙工程专业分包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乙方):浙江晟开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2、合同的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浙中新能源汽车城市广场项目总承包I标段
(2)合同暂定含税金额:?37,500,000.00元,暂定数,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分包方式:包工包料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材料,自负盈亏管理施工。
(4)结算及付款:合同签订后:①每月20日上报进度款,审核完成后支付完成产值70%;②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7日内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90%;③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待结算款到账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97%工程款予乙方,余下的3%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二年,经甲方及业主确认工程无质量缺陷时,无息退还。
(5)甲、乙双方权责:
甲方权责:①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各项工作,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交底工作,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形象进度要求;②负责提供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和现有脚手架以及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水源接点;③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堆放点、现场办公生活区域等;④负责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及时传达有关指示、要求,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手续,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协助乙方向业主办理按总包合同条款允许的变更和签证;⑥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
乙方权责:①派驻现场代表及专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完成施工管理各项工作;
②开工前,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等有关施工文件,参加甲方组织的交底会议,按照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③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技术交底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达到约定标准;④落实成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消防、卫生、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规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等损失及相关违约金;⑤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用工须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及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求,并纳入甲方机械管理范围;⑥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上报与工程有关的资料,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须在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前作一次全面清理并达到验收标准。
(6)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人员证件、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总价款(含税)暂定为人民币37,500,000.00元,不含税金额约为人民币34,403,670.00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89%。预计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除本公告在文首特别提示的风险外,存在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因素造成偏差而需晟开幕墙承担损失和违约责任的风险;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的分包方式,由晟开幕墙自行组织力量、材料自负盈亏管理施工,因此最终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晟开幕墙装饰有限公司签订的《幕墙工程专业分包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