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1、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的相关约定,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了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
2、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俞邦定、倪丽丽、李世程、刘芙),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翰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同时为支持参股公司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舜华”)增强实力、优化股权结构,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舜华部分原股东共同将持有的部分上海舜华股权转让给北京京城机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城产投”),其中公司将持有的上海舜华2.0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1.25万元)以2,739.78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京城产投,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股东会决议及办理工商变更等。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