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