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艾倩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充分合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