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人民币2,588,055.22元,补助形式为货币资金,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
该项政府补助系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具有可持续性。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对于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
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人民币2,588,055.22元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对公司2023年税前利润总额产生的影响为2,588,055.22元,具体对公司利润总额数据产生的影响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的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