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内部审计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