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及签字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更名前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事务所名称的说明》及《关于变更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情况
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承继。
本次变更仅为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二、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潘
红卫为签字项目合伙人,林万锞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林万锞接替潘红卫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指派卓丽婷接替林万锞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林万锞,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卓丽婷。
三、变更后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万锞,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丽婷,202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3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林万锞 | 2022年3月10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专员办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 |
2 | 林万锞 | 2022年4月15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 |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事务所名称的说明》及《关于变更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