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晓峰 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张智章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方直科技股份14,953,7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该协议转让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于2026 年5 月16 日与张智章先生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黄晓峰先生拟以12 元/股的价格向张智章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14,953,7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本次股份转 让的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79,445,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 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黄晓峰先生于2026 年6 月2 日与张智章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修改事宜达成补充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的情况
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确认书》,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 年6 月16 日,过户股份数 量为14,953,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后续支 付安排参照相关协议执行,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 排一致。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份过户登记前
股份过户登记后
占公司剔除
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 份数量后总
占公司剔除
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 份数量后总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股本比例 占公司总
数量(股) 占公司总
股份性质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7,032,935 14.71% 14.77% 合计持有股份 37,032,935 14.71% 14.77%
份 9,258,234 3.68% 3.69% 其中:无限售条
黄元忠
件股份 9,258,234 3.68% 3.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774,701 11.03% 11.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774,701 11.03% 11.08%
合计持有股份 30,068,615 11.94% 11.99% 合计持有股份 15,114,865 6.00% 6.03%
黄晓峰 (转让
份 30,068,615 11.94% 11.9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5,114,865 6.00% 6.03%
方)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4,157,967 9.60% 9.63% 合计持有股份 24,157,967 9.60% 9.63%
份 6,039,492 2.40% 2.41% 其中:无限售条
陈克让
件股份 6,039,492 2.40% 2.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118,475 7.20% 7.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118,475 7.20% 7.22%
合计持有股份 91,259,517 36.25% 36.39% 合计持有股份 76,305,767 30.31% 30.43%
转让方 及其一
致行动
人合计
份 45,366,341 18.02% 18.0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30,412,591 12.08% 12.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893,176 18.23% 18.30% 有限售条件股
份 45,893,176 18.23% 18.30%
合计持有股份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4,953,750 5.94% 5.96%
0 0 0 其中:无限售条
张智章
(受让
0 0 0
件股份
份
方)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
份 14,953,750 5.94% 5.96%
注:1、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公司当前总股本251,746,635股,未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下同。上述“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中, 有效计算基数为250,757,735股,即公司当前总股本251,746,635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988,900股后 250,757,735股的股份数量。 2、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黄元忠先生、黄晓峰先生及陈克让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后,转 让方黄晓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14,8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黄元忠先 生、黄晓峰先生及陈克让先生三个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305,76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0.31%。受让方张智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53,75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94%,成为公司持股5%及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受让方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 个 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