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13  上海新阳(300236)公司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该部分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0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32,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最高成交价为3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1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115.44万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0月11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6,945,7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736,425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资金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0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