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09  上海新阳(300236)公司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新开立的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信息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二、 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序号开户机构账户名称账号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900000010121800571581

签约银行

名称

签约银行名称产品名称产品 代码金额 (万元)收益类型起算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理财产品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当介入,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EEQ24021DT1,5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24年7月12日2024年10月11日1.45%或 2.45%或 2.8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EEQ24021UT1,5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24年7月12日2024年10月11日1.45%或 2.45%或 2.8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EEY24021DT2,5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24年7月12日2025年7月11日1.60%或 2.50%或 2.9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EEY24021UT2,5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24年7月12日2025年7月11日1.60%或 2.50%或 2.90%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七、 备查文件

1、浙商银行募集户子账户开户申请书;

2、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