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上海新阳(300236)公司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为313,382,15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0股。本次实际参与 权益分派的股份数为313,382,153股。

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按总股本

\[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312,050,178×0.48/(313,382,153/10)=4.779598(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及按总股 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

本次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每股现 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4779598。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313,381,402股扣除公司股票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1,331,2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4.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即: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股数后的股本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按照 公司新的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实施。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 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3,382,15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77959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4.30163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559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779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7 上海新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08*****204 上海新科投资有限公司

3 01*****619 王福祥

4 06*****314 上海新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00号

咨询联系人:杨靖

咨询电话:021-57850088

传真电话:021-5785062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