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晨生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生态”、“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齐河县鑫凯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诉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美晨生态,第三人高唐县尹集镇人民政府、第三人高唐县梁村镇人民政府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等共计7项案件,合计涉案金额1605.0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涉案金额共计约10646.27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的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共15件,涉诉金额共计约5,402.95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共59件,涉诉金额约为5243.32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单项诉讼涉案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情况。
累计诉讼、仲裁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
的合法权益,加强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涉案金额单笔大于1000万的诉讼 | |||||||
序号 | 原告方 | 被告方 | 立案/获知时间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事项形成原因 | 诉讼及进展情况 | 受理法院/仲裁机构 |
1 | 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天津天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10 | 1346.6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2 | 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天津天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7.19 | 2911.8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合计 | 4258.49 | ||||||
涉案金额单笔小于1000万的诉讼 | |||||||
1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13件) | / | / | 1144.46 | 备注:共13件,已结案1件,涉案金额64.01万元;已判决案件3件,合计涉案金额417.73万元;已受理或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共9件,合计涉案金额662.72万元。 | ||
2 | /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59件) | / | 5243.32 | 备注:共59件,已结案9件,合计涉案金额共1238.76万元;已判决案件7件,合计涉案金额739.32万元;已受理或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共43件,合计涉案金额3265.24万元。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