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晨生态: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生态”或“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0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4年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积极准备回函相关工作。鉴于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尚未全部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部分内容细节尚需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拟于2023年6月5日前完成相关回复工作,并按要求及时进行披露。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