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晨生态:关于为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6-06  美晨生态(300237)公司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晨生态”)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法雅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雅生态”)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年度担保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法雅生态正常生产经营,前期法雅生态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汉口银行”或“债权人”)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HT2023042500000010)。同时,为保证法雅生态与汉口银行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美晨生态与汉口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B2023022100000002),为法雅生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在人民币2,200万元最高担保额度内,依照汉口银行与法雅生态已经或将要签订的多个具体融资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为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鉴于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即将到期,经与汉口银行沟通,法雅生态与

汉口银行签订了《借款展期合同》(合同编号:HT2023042500000010-01)(本合同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补充合同)。汉口银行同意为前次部分借款进行展期,本次展期金额为人民币900万元。同时,为保证法雅生态与汉口银行借款展期合同的顺利履行,美晨生态同意继续为该笔展期借款提供担保,并不再另行签署担保协议,以签订的编号为DB202302210000000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公司法雅生态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法雅生态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发生的延续到本年度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法雅生态提供担保在本年度经股东大会授权的剩余可使用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1、最高主债权本金:人民币2,200万元整。

2、保证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1)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保险、评估、登记、鉴定、保管、提存、公证、垫缴税款等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本合同所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包含增值税的价税合计额。

(2)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与法雅生态所签订的形成债权人债权的前述一系列主合同,除非各该主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各该主合同发生的债权不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否则,因该等主合同产生的债权,均纳入

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4、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发生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情形的,以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保证期间起算日。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及/或主合同约定宣告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从各该提前到期日开始起算。(2)债权人与法雅生态就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272,352.49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发生的延续到本年度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5.89%。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不存在为合并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7,190.72万元,目前暂未收到因担保涉诉的诉讼材料,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