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晨科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原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孙来华先生因工作需要,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辞任后孙来华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子传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及决策合法有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选举刘子传先生担任公司新任董事长,同时由刘子传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刘子传先生,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刘子传先生个人简历
刘子传先生: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环境工程专业工学硕士、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工学博士。山东省国资监管系统先进个人、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2019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潍坊市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12月至2025年2月任潍坊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2月至今任潍坊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刘子传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子传先生保证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